道德沦丧!男子因妻子被强奸,竟逼妻女同床并霸占女儿10年
父亲竟然对十二岁的女儿实施性侵,自此以后长期霸占强奸女儿,有时甚至逼迫妻女同时在床上“伺候”自己!
这件事在大众眼中实在是匪夷所思,但事实上却是真实发生的案件。究竟是为什么,竟然让这个父亲不顾伦理和道德,对亲生女儿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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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身边人的强烈谴责和议论纷纷,这个禽兽一样的父亲却只说了句,“女儿是我的,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,你们管得着吗?”
亲生女儿=所有物?接下来,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。#今日头条日签#
年轻知青爱上村民被性侵
本案中长期霸占女儿的男子是李某,李某的妻子是一个城市姑娘,年轻时到温某所在的村子里当知青,在此期间认识了李某,两人在短时间内擦出了爱情的火花,迅速确认了恋情,顺理成章地走进婚姻的殿堂。
可是,温某毕竟是城里来的女孩子,清丽的长相和洋气的做派在整个村子里面都很受欢迎,喜欢她的远不止李某一个,多的是人惦记温某。为了照顾好温某,李某总是去接下夜班的温某。
但是,在两人婚期将近的某个夜晚,李某有事没办法去接温某。温某下了夜班,路过王某家的时候,看到门没关,她下意识地觉得有危险,加速准备从王某家走过。
可是还没有来得及走过,王某从屋里面出来一把将温某抱了进去,温某惊慌失措,不停地反抗。
“你想干什么!”温某心里十分慌乱,不停地推搡着王某,但是两个人力量差距实在是太大了,王某轻而易举地将温某按在了床上。
看到日思夜想的女孩此刻就在自己床上,王某完全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,伸手开始撕温某的衣服。
“你不要这样,求你了,我马上就要结婚了!求你了……”
可是,温某的哀求完全不管用,“结婚”两个字更是刺激了王某的耳膜。他暗暗想着,自己一定要抓紧最后的机会,彻底拥有温某。
于是,他完全不顾女子的反抗,强行和温某发生了性关系。事后,看着床上带着泪水的女孩,还有被染红的床单,王某的心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,伏在温某的耳边说道,“我早就喜欢你了,总算是得到你了。”
事情败露,丈夫性情大变
面对这样的侮辱,为了护住自己的名声,温某不敢告诉任何人,她害怕别人知道后,不但不会为自己伸张正义,自己的脸面还从此扫地。
明明马上就要步入幸福的婚姻之中了,老天偏偏这样不公,让她遭受到了这么一遭,想到今后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李某,她只能够偷偷地躲在被窝里面哭泣。
在温某的隐瞒之下,她和李某的婚礼如期举行。直到洞房之夜,李某发现自己的新娘有些扭扭捏捏的,不像是害羞,像是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似的。
李某便询问温某,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?明明是新婚之夜,为什么感觉你一点都不开心。”
温某知道自己的秘密再也瞒不住了,只能够哭着说,“我在几天之前被王某强暴了,已经不是完璧之身了。我也不愿意的,他一把把我抱起来,我根本就没有办法逃脱。”
听到王某在自己之前做了新郎,李某整个人气不打一处来,但是王某可是民兵队队长,李某也不敢对王某怎么样。想到温某没有为自己守住贞洁,让自己吃了哑巴亏,他把这份怒气全部都撒在温某身上。
从那以后,李某完全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,脾气开始变得狂暴不安,一点小事不满意就对温某又打又骂。
变态老公,强行霸占妻妹
李某对温某被强暴的事耿耿于怀,总想着从温某那儿得到补偿,知道温某还有个妹妹,便动了歪心思,凑到温某面前说,“你的第一次给了别人,要不让你的妹妹跟我睡一晚吧,就算是补偿我了。”
温某一听这话十分震惊,转过头骂他变态,李某听到后,一巴掌打在温某脸上,随后又是拳打脚踢。
某日,温某的妹妹小温前来探亲,小温长得十分像姐姐,也极为貌美,李某看到了很是心动,趁着温某没在家,一把抱住了小温。
小温十分慌张,大声呼救,李某捂住她的嘴巴,“叫什么?你现在在我家,吃了我的用了我的,就是我的人,你姐姐是个烂货,在结婚前跟别人乱搞,就换你来弥补她的错!”
小温奋力挣扎,只觉得这个男人十分变态,正当李某要脱掉小温的衣服时,温某回家了,听到家里的动静,赶紧将两人拉开,这才让小温逃过了这一劫。
面对丈夫的禽兽行为,温某并没有反抗。她甚至觉得,只要有个女儿,丈夫就能够转性,好好地跟她一起生活。
禽兽父亲魔爪伸向女儿
两人很快就有了一个女儿,在女儿十二岁这年的儿童节。温某还在工厂上班,女儿小李和朋友在外面玩儿。正玩在兴头上,李某来叫女儿回家,说是有礼物送给他。
两人刚一进门,李某就将女儿带到屋子里面,关上了屋门,指着女儿说道,“把你身上的衣服脱掉。”
女儿看着父亲眼中闪烁着贪婪的目光,下意识地将自己的衣服捂住,浑身都写满抗拒。
李某被磨得没有耐心,一把走上前去,抓起她,就开始脱她身上的衣服,边脱还边吼道,“你妈那个烂货没有守住的东西,你来赔给我!”
女儿虽然只有十二岁,但是对男女之间的事也算是有些了解了,她很害怕,何况眼前这个人还是自己的父亲。
可是,她束手无策。家里没有其他人,就算是呼救也没有人救她,李某更是轻而易举就将她压制在了床上。
当下体传来疼痛时,她哭着说,“你是我爸爸,我是你亲生女儿,你怎么能这样对我?”
李某恶狠狠地说,“你是我女儿,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!我不睡你,难道像你妈一样,便宜外人?”
等温某回来时,一切都晚了,她根本就没有想到李某竟然会这么禽兽,竟然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动手。李某不仅不知道悔过,反而还带着得意的笑对温某说,“你欠我的东西就用你女儿来还吧。”
温某性格十分软弱,发生这样的事,根本就不敢报警。这使得李某更加猖狂,有时甚至会当着温某的面跟女儿发生性关系,渐渐地,为了满足自己的淫欲,李某竟然让温某和女儿一起陪她睡觉。
后来,女儿长大了,李某还是会用各种借口将女儿骗回来,强行发生性关系。之后,李某甚至更加丧心病狂地搬到女儿上学的地方,图的就是方便对女儿实施奸淫行为。对于女儿来说,父亲就像是一个噩梦,似乎永远都没办法摆脱。
上大学之后,女儿接受了高等教育,知道父亲这样对自己是不正确的,但是两人的关系一直束缚着女儿小李,让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,于是小李找到了朋友说心里话。
朋友一方面表示十分震惊,没想到现实中竟然真的有这样的父亲;另一方面,朋友也希望小李能够早一点走出阴影。于是,朋友便陪同小李来到了公安局报案。
警察听到这样的报案信息后,也都十分惊讶,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会存在如此违背伦理道德的事,并根据小李提供的线索对案件进行侦查。
最终,经过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进行审理,以强奸罪判处李某十一年有期徒刑。
【律师说法】
作为父亲,在女儿年幼时便实施性侵,随后长期霸占女儿,强行与女儿发生性关系。这到底是自己变态贪婪,还是所谓的受伤需要弥补。但不管其在婚姻中存在什么委屈,女儿作为一个无辜者,同时还在李某的监护之下,李某的奸淫行为从道德和法律上来说都是不能容忍的。
下面,就让我们用专业的法律思维来分析一下,李某将会面临何种法律制裁,在厘清责任的同时,也可以帮助大家提高法律意识。
一、本案中李某在女儿十二岁时强行性侵女儿并在此后常年霸占女儿,要求其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?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,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要求妇女与其发生性关系的,构成强奸罪。
在本案中,李某作为小李的父亲,在女儿十二岁这年对其实施了第一次性侵,自此之后,长期与女儿保持着不正当的性关系,其主观上持故意心态,并且对小李有奸淫的意图。
从客观的角度而言,李某不顾女儿的意愿,在使用暴力的情况下强行与小李发生性关系。虽然在第一次时,小李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女,无法对性行为进行承诺,但在小李成年之后,李某依然利用各种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,显然是侵犯了小李的性自主权和人身权利的。
因此,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。根据强奸罪加重情节的相关规定,强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应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在本案中,李某第一次强行与小李发生性关系时,小李只有十二岁,因此李某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加重情节。
在本案中,李某不能以小李是自己的女儿为抗辩理由拒绝承担刑事责任,女儿并非父母的所有物,作为对小李有监护义务的父亲,反而对女儿实施性暴力行为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条的相关规定,虐待家庭成员,情节恶劣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罪,在本案中是小李主动将父亲进行告发,小李可以提出虐待罪的控诉。
李某在家庭关系中,包括女儿已经独立之后,多次对女儿进行殴打、性侵,要求女儿和妻子共同“伺候”自己,其行为已经对女儿和妻子的人身和精神带来了巨大的损害,情节十分严重。
因此,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虐待罪,应该和强奸罪数罪并罚。
二、本案中的小李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?
在本案中,李某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,还应当对小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未成年人向对其具有监护责任的人申请赔偿的,可以在监护责任终止之后申请。
在本案中,李某作为小李的法定监护人,对未成年的小李具有监护义务。在小李未成年时,小李碍于处于李某的监管之下无法申请赔偿。
在小李成年之后,可以要求李某对其承担侵权责任。
除此之外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李某长期的侵害行为导致小李精神损害严重,给成长中的小李带来了深重的负面影响。
因此,小李除了申请身体权被侵犯的相应赔偿之外,还可以要求李某进行精神损害赔偿。
结语
父亲本应该是子女的靠山,在生活中为孩子们挡风遮雨。但是本案中的父亲却违背伦理和道德,对女儿做出了天理难容的事情。
面对未成年人的教育,一方面,要让他们认识到自身的主体地位,将自己摆放在最重要的位置;另一方面,面对这种家庭成员之间的侵害,光是受害者自己提高防护意识是不行的,还需要社会的关心和援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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